發稿時間 2010/6/18 下午 04:41:48
標題 李先生購買百貨公司禮券,遭詐千萬元!
 
資料來源 >>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


李先生購買百貨公司禮券,遭詐千萬元! 


藍色字為正確資訊
紅色字為
詐騙手法



苗栗縣李先生2年前透過朋友認識楊姓女子(32歲),由於其出售的百貨公司禮券,折扣誘人(89折),從98年9月開始,即陸續匯款20次,金額超過千萬元,楊女以「慢火煮青蛙」漸進式手法,4個月內,騙李先生匯款達1,047萬元,但只給他等值60萬元禮券,直到楊女正式向李先生攤牌,稱其收到的千萬元匯款已經挪作他用,再無禮券可給,李先生才憤而報案。多數百貨公司禮券購買金額在50萬元以下者,無法享有任何折扣,購買金額在50至100萬元間者,折扣頂多為3-5%,


本案利用禮券詐騙,聲稱折扣可達11%,顯然超出常理,歹徒有計畫以小額交付禮券,卻釣取高額匯款,不知不覺吸金達千萬,讓人越陷越深、難以自拔。警方呼籲,投資理財應先查證標的物來源及合法性,若遇不合常理之優渥利潤,恐為詐騙陷阱,勿心存貪念,以免被騙。 


李先生在2年前因購買百貨公司禮券,透過同事認識楊姓女子,由於其所售禮券可以89折購得(每購10萬元可省1萬1,000元)。自98年9月起,即以每次匯款百萬元方式向楊女購買禮券,他固定每月單週匯款,楊女每月雙週即依約交付禮券,1個月後,每次匯款百萬卻只拿到10萬元禮券,楊女謊稱貨源搶手不好拿,已有拖欠情形,卻仍要李先生繼續匯款,理由是週年慶將屆,要先收訂金否則無法拿到禮券,李先生一直以為楊女之前交易都正常,繼續匯款20次,4個月下來匯款金額上千萬,但到手禮券卻只有60萬元。 


直到去(98)年,楊女在李先生追問下,才坦白這1,000多萬元已挪做他用,根本沒有買禮券,李先生無奈只好與她簽和解書,約定於99年5月前必須還款500萬元,但期限已過,楊女卻以自己欠債累累無法還款,讓李先生氣憤不已。 


李先生為加碼購買禮券以獲得高折扣,透過向同事集資、貸款等方式,不斷匯款,如今卻必須面對有債追不回的窘境。本案例歹徒以高折扣禮券誘人訂購,不排除其交付禮券也是以無折扣方式購得,根本無「貨源」(購買禮券管道),但被害人只看到這些小額禮券,就完全相信對方,形同掉進一鍋冷水中,任歹徒逐漸添火煮水,一次次大筆匯款,卻小筆收到禮券,讓人麻木不覺被騙。直到歹徒吸金殆盡,才發現一切已很難挽回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胡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